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铜陵市分公司工业吊顶电扇采购项目 询比公告

2026-08-03来源:采购平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铜陵市分公司工业吊顶电扇采购项目

询比公告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铜陵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铜陵市分公司工业吊顶电扇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询比。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询比。

1、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铜陵市分公司工业吊顶电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0773-2640GNAHFWQT07025

3、项目概述:为规范工业吊顶电扇采购,市分公司财务部提交工业吊顶电扇采购需求,拟采购10台工业吊顶电扇。

4、采购内容:

4.1、采购10台工业吊顶电扇,9万元,0.9万元/台。费用包含:采购、运费、安装调试费、税费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安装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风扇安装及调试。

总包及包含但不限于(1)风扇设计、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等相关内容,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2)每台风扇电缆全部接入配电房,单台最长约150米。

4.2交货期限及地点:自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风扇安装及调试。

4.3包段划分:1个包。

(1)供应商须以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询比,并以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本项目设立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0.9万元/台。

5、供应商资格条件:

5.1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安徽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被采取永久禁入措施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所注册设立的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自动丧失中标(成交)资格及签约资格。 

5.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3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和资质为本项目提供符合要求的货物和服务的单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

5.4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5.6供应商参与安徽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采购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未经采购人允可放弃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

5.7供应商承诺参与本项目时未与他人围标串标,如被查实存在围标串标,自愿接受取消安徽邮政所有招标采购项目投标资格等所有处罚。

6、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7、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7.1报名时间:2026年8月4日起至2026年8月6日(9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7.2报名地点:网上报名,直接将报名所需资料通过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1936164363@qq.com),进行线上报名(邮箱标题备注公司全称、被授权人姓名以及联系电话)。

7.3报名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且备注上被授权人的电话号码和QQ邮箱)。

(2)营业执照副本。

(3)响应供应商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4)询比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8、响应文件的递交:

8.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12日14:30。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6年8月12日14:00-14:30。

8.2递交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铜陵市分公司2楼会议室。

8.3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响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报价保证金。

8.4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询比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怀宁北路与固镇路交口西北角北辰旭辉中心

询比文件技术问题联系人:夏工  电话:13721082754  电子邮件:1936164363@qq.com

11、 其他事项说明

1、报名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2、已经购买了询比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拟放弃询比的,必须最迟在询比截止时间3日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有效的书面放弃询比告知函。